问:请问在非牟利机构工作,是否可以领薪水?薪水的标准如何?如果单位里大部分是义工,但自己因客观条件不容许,必须领薪水,虽很欢喜这份工作,但总觉得有压力,请老法师开示。
答:非牟利的机构,如果要能够长时期延续下去,工作人员必须是要拿薪水的;至少他要能够养家,他的心才能安定。
三十年前我在台湾创办佛陀教育基金会,我们是在政府教育部立案的。立案的时候教育部的这些官员就告诉我,他说法师,你这是非牟利的机构,里面职员一定要用专业的,一定要给薪水,你才能长久下去,如果完全用义工,你这个事业不长久。我接受他的建议,他讲得很有道理。所以我们的薪水比外面薪水低,这是真的,但是可以养家,工作人员他才安心。而且我们的章程里面还有一条,那就是在这个机构工作二十五年,我们会送他一个单位的房屋,就是给他能养老。这一点我们现在做到了,很多等于是终身在我这个单位工作,做了二十五年以上,很辛劳,他们的能力要是在其他地方去工作,他可以拿到很好的待遇,等于是义工。义工必须能养家,必须能生活下去,这一定要照顾。所以这是应当的,不应该说有压力,有压力那你工作就做不好,认真工作,这是应当的。在某个地区应该按某个地区的这些法律程序来做,这样就很如法。摘自—佛学答问(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七十二) (共一集) 2007/7/13 香港佛陀教育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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