宇宙间一切万法是因缘所生,今试依《瑜伽师地论·有寻有伺地》中对于缘起的甚深义──「诸法不自生,亦不从他生,不共不无因,是故知无生」所说的义理,作如下的说明:
一、诸法不自生
世间一切有为法生起时,必定要有这一法的种子,才生起这一法。种子在四缘──因缘、等无间缘、增上缘、所缘缘中是属因缘,它是法生起的主因。如播在土中的木瓜种子,有种子才能长出木瓜树,种子是得木瓜树最主要的原因。但是只有种子,没有其它的水、土壤、阳光、肥料,譬如将种子藏之高阁,经过百千年,也长不出果树来。是以,种子自己不能生──不自生。
二、亦不从他生
一切有为法的生起,若属心法,必须具足四缘──因缘、等无间缘、增上缘、所缘缘;色法则要具足两缘──因缘和增上缘。其中各除去因缘,其余的等无间缘、增上缘、所缘缘即是此处所说的「他生」。
譬如木瓜树的生起,除要有木瓜种子外,还要有人将它种入土中、洒水、日光、去虫害,这种子才能发芽而长出木瓜树。其中,除去木瓜树的种子外,其余的皆属助缘,要有这些助缘才能长出木瓜树来。若是没有木瓜的种子,譬如播下了一颗花生的种子,纵然其它一切的助缘全都具足,终究是种不出一棵木瓜树来。此即是不从他生。
三、不共不无因
此项又可分两方面说:
1、不共:因不生,缘不生,因缘合起来了,仍是不生。
「又从自种子及从他缘生,而种及缘于此生事,无作无用,亦无运转。」此话怎么讲?只有种子不能生出木瓜;只有土壤、阳光、水份也不能生出木瓜,而这一切的因和缘都具足时,分明一棵木瓜树就生长出来了,为什么说「不生」?
此是从胜义谛看:不管是因缘、等无间缘、所缘缘、增上缘,这一切因缘所生之法都是剎那生、剎那灭,是一虚妄的境界。虚妄法无有自性,离却妄见,则见毕竟空寂。值是之故,虽然因缘具足和合,所生之法也是空无所有的,生即不生。如是去观察一切法本性空,则虽见众生流转生死,但无众生可得;无一法可得。是故说:因缘和合了也「不生」。
2、不无因:此「不无因」是从世俗谛的立场上看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:「又复此二因性功能,非不是有」,又说:「缘力所生故」,从世俗谛的立场上看,因缘和合了,它的功能还是能生出所生法来。譬如:大钟在那儿,一敲,钟声即出来了;又如种子、日光、雨水、肥料因缘俱足,万物就生长出来了;从世俗谛的立场上看,有因有缘世间集。
四、是故知无生
从诸法实相、从胜义谛上看,一切法「虽无始来,其相成就,然剎那剎那,新新相转」,顿生顿灭,既没有「能生」者,也没有「所生」者可得,「是故知无生」。
世间看似森罗万相,然一切皆如梦、如幻、如泡、如影,无有少法可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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