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1日上午,辽宁省台安县西佛镇西佛中学7名学生(均为男性)自发结伴到辽河台安达莲泡段游泳,6名学生先后溺水。经全力搜救,截止7月12日7时10分,6名溺水学生全部找到,均无生命体征。(7月12日《辽沈晚报客户端》)
6名花季少年就因为一次溺水而永远地失去了生命,这是多么地令人痛惜。据报道,眼下放暑假才一周左右时间,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溺亡事故。“溺水悲剧”俨然成了年年上演的“连续剧”。
一个个鲜活的花季少年,就这样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。这一起起溺亡事故,无不再次警示我们:防溺水教育已是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。笔者以为,究其原因,其一,责任在学校。作为学校的领导和老师,平时对学生在这方面的教育不够或教育不到位,没有让孩子真正认识到下江河、水库等游泳的危险性。有的学校只是把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停留在口头上,或一张纸上,并没有真正把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。
其二,责任在家长。很多家长总以为溺水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孩子的身上,于是便没有尽到自己的教育和监管责任,一等孩子放暑假,便让孩子放任自流。特别是那些父母外出打工的孩子,由于爷爷奶奶年纪大了,无力去约束孙辈,就更使孙辈处于无人监管的“真空”状态,甚至孙辈都溺水身亡了,自己还不知晓。
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,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。尤其是少年儿童的生命,就更显得可贵,这些小生命,寄托着家庭的希望,寄托着祖国的未来。因此,无论是各基层的教育部门、学校,江河、水库等管理部门,还是家长,大家都应共同携起手来,从教育孩子、硬件管理等诸多方面进行“综合治理”,做个“事前诸葛亮”,做到“未雨绸缪”,将防溺水的教育、监管等工作做在前头,以避免类似的“溺水悲剧”年年上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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