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放生的修行过程中,出资与出力在放生功德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,但是这并不代表出资与出力在修行上没有区别,因为过程的不同,大家在修行中得到的法益还是有所区别的。
记得有一次放生结束后,一位师兄就跟我说:“师兄啊,我以后再也不吃鱼了!”
“因为鱼的腥味好重,而且很容易遭网捕,还要被人杀,我可不想下辈子变成鱼”。
出力的师兄由于能直观的感受到菜场里面的血腥屠杀,因此很容易升起慈悲心,而这个慈悲心正好是学佛的一个基础,放生的整个过程是修持慈悲心最佳的时机,因此亲自参加放生是一个利己也利他的殊胜方式,救度生命的同时也救了双方的法身慧命,因此在放生过程中如理如法的观想才能得到放生修行的最大利益,如果放生成为一种形式的话,那样的放生已经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了,只能让你得到福报,而不是走上解脱之路。
正应了庞蕴居士的那句话了“好事不如无事”,修行是要你出轮回而不是造轮回的因的,在修行人眼中,“善”行也是有染的,只能让你去往善道而不是清净佛土。当然,目前城市里放生受到了很多条件约束,很多地方的同修都没有这个条件去放生,那么委托其他地方的师兄帮助放生,这也确实是一个方便的方法,但是我觉得既然把放生当作一个修行方式,那么并不是把钱汇过去这么简单了,应该在汇完钱之后为这些生命多念念经、虔诚的忏悔杀业、做广大的回向,这样才会在自己的心性修行中种下慈悲的种子,祈祷自己累世的父母师长朋友能够在放生后都得到解脱,这样的话,你汇钱放生的修行才比较圆满,从中才能得到法益,如果以为汇完钱就没事了,那汇钱放生也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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