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缘和合,虚妄有生;因缘别离,虚妄名灭。(《楞严经》卷二)
构成事物的诸项条件集合在一起,就产生了事物显现的假相;诸项条件散了,事物存在的假相也就消失了。
法从缘故不有,缘起故不无。(《注维摩诘经·佛国品》)
事物都江堰市是从因缘生,所以不能自有,但既然事物依因缘而产生了,所以又不是绝对虚无。
诸法皆从缘生耳,无别有真主宰之者,故无我也。(《注维摩诘经·佛国品》)
所有事物都是依一定条件结合而成,没有一个真正的主宰,所以是无我。
若从众因缘生,则无自性;无自性,则是空。(《十二门论》)
如果事物是由众多条件和合而产生的,那么事物就没有自己独立的本性;没有独立的本性,就是空。
众缘所生法,是即无自性;若无自性者,云何有是法。(《十二门论》)
众多条件集合而产生的事物,是没有它的独立本性的;如果事物没有它的独立本性,那还有什么真实的事物呢!意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均依条件的聚散而生灭,因此一切事物都是不实在的,如同梦幻泡影。
未曾有一法,不从因缘生,是故一切法,无不是空者。(《中论颂》)
没有任何一个事物不是因缘和合而形成的,所以没有一个事物不是空的。
所从闻法,名善知识,遇善知识则为得道具足因缘也。(《成实论》卷一四“初五定见品”)
能传授佛法的人,就是良师益友,遇见良师益友才是能成就佛道的充足条件。
一切诸法,因缘故生,因缘故灭。(《大般涅槃经》卷二八)
所有一切事物,都是内外各种条件的组合才出现生起,也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消失,没有固定不变的东西。
一切诸法因缘生,本性非有亦非无。(《华严经》卷二五“十回向品”)
事物者是由因缘和合而产生的,它的体性不是实有,也不是虚无。
云何即空,并从缘生,缘生即无主,无主即空。(《摩诃止观》卷一)
会么是空?万物都不过是因各种条件聚合而生,由此没有主体,没有主体所以是空。
由缘现前,心法方起,故名尘为缘起法。(《华严经义海百门》)
由于外界现象的存在,才引发意念,因此称外界存在是缘起法。
尘是心缘,心为尘因,因缘和合,幻相方生。(《华严经义海百门》)
外物是被心认识的对象,主体的心是客体的基础,主体和客体联系在一起,才产生关于世界的幻相。
诸法若实有,应不依他成,既必依他成,定知非实有。(《广百论本》)
宇宙万物如果是真实的存在,那就应该是不依靠任何条件而生成;既然任何事物都要依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成,就定然知道事物不是真实的存在。
诸法从缘起。
(《南海寄归内法传》卷四“缘起法颂”)一切事物都是随着种种条件而生起。
何故名因缘,有因有缘,名为因缘,非无因无缘故,是故名为因缘之法。(《大乘稻芊经》)
因缘:指赖以形成事物、引起认识和造成“业报”等现象的原因和条件。分别而论,因是在生起“果”中起直接作用的主要条件,缘是起间接作用的辅助条件。
言因缘者,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(《大乘稻芊经》)
所谓因缘,是说因为有此就有彼,因为此产生,所以彼也产生。意谓任何事物都是彼此联系的。
若见因缘即能见法,若见于法即能见佛。(《大乘稻芊经》)
如果能认识到事物只是由因缘和合而显现,就了解了事物的实际;了解到了事物的实际,就见到佛的法身。法:佛学概念。通指世上一切事物。包括精神的、物质的、本质的、现象的。
名从于相生,相从因缘起,以诸形相故,而起分别因。(《密严经》卷上“微妙生身品”)
名称概念同世间的现象产生,现象由因缘和合而成,因为现象表现为不同的形象,于是引起认识对现象的分别而信为它们是真实的存在。
亦如于众指,和合以成拳,离指而推求,拳体不可得。(《密严经》卷中“辩观行品”)
[因缘和合而事物显现]就如几个手指握而成拳,离开手指去找拳头,拳体是不会有的。
凡所有法,无非是幻,因缘和合之所幻故。(《宗镜录》卷七九)
所有事物、现象,都属虚幻,因为者是由因缘结合在一起幻化而成的假相。
善知识者是大因缘,所作化导令得见佛。(《宗镜录》卷三八)
精通佛法的人是难得的大好因缘,他的指导教化将使你明见佛性。(信息来源:香港宝莲禅寺)
编辑:明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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