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洪志在其各种著作中用了大量佛教专有名词和术语,标榜自己是最高佛法,他说:“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,从主要的理论上、特点上都是佛家的。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,超出了道。”但是李洪志到底是不是真懂佛法呢,记者采访了对佛学和李洪志的《转法轮》都有研究的陈星桥居士。
陈居士现在是中国佛教协会会刊《法音》杂志社的主任。记:在李洪志的各种“经文”中说得最多的就是“法轮”,请问在佛教中“法轮”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陈:佛教的“法轮”标志是沿一轴心对称分布八根辐条构成的一车轮形状,来源于古印度传说中的“轮宝”,它被认为是统治世界的转轮圣王使用的一种武器,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。佛教借用来比喻“佛法”,并引申出摧伏邪魔、辗转不停、圆满无缺三种涵义。佛教经典常将佛陀说法称为“转法轮”,将佛教的发展喻为“法轮常转”。因此“法轮”实际上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性词汇,以后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,法轮图案成为佛教标志之一。
而“法轮功”的“法轮”标志,纯粹是由李洪志将佛教的五个“万”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符拼凑而成。李洪志将它描述为“宇宙的缩影”,“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,它能自动地运转、旋转”,“是一种高级生命”。他可以给人安在小腹部位,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旋转,正转度己,反转度人,从而形成“功练人”或“法练人”。他是将一个比喻性词汇篡改、神化为具有极大灵性和神秘作用的实体。
记:李洪志运用最多的另一个术语是“法身”,从佛教角度怎样看待他所说的“法身”呢?
陈:佛教讲佛有三身:法身、报身和应(化)身。通常把理法的聚集称为“法身”,佛是觉悟的人,法身是他的觉性。一个人如果觉悟了宇宙万法的真相,即缘起性空的法理,由此法理聚集所成之身就叫“法身”。因为法理本身的自性就是空的,所以法身是无形无相的,是体现万法本质的一种理念,实际上是对佛所说根本教法的人格化抽象,既无形象,更无数量上的差别。李洪志望文生义,并纳入气功观念,竟把“法身”说成是人在丹田部位产生的一种实体,由法和功构成,是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生命体。他吹嘘说:“我书中每一个字,从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,深层次上看那是我的法身。”“我有无数法身,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。”这一方面反应了他的无知,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自命为救世主,炫惑、控制信众的野心。
记:“法轮功”练习者生病从不吃药,说是在“消业”,佛教上的“业力”和“消业”是怎么回事?
陈:佛教讲“造作名业”,即由造作而产生的力量和作用。它把宇宙间一切事物和一切因果现象都看作是业力的作用。佛教根据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的因果规律,认为行善善报,行恶恶报,并将这种善恶之业的感召的苦乐果报称为“业报”。佛教的“业力”概念实际上属于中性词,本无所谓褒贬。而李洪志却将“业力”说成是做坏事的果报,是一种黑色物质,甚至把人的疾病和一切不幸一概归结为前世的业报,由此明言或暗示练“法轮功”者,生病是还债,是消业,鼓励他们不要治疗。
记:我在采访中经常听见一些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说“不二法门”,这在佛教上怎么讲呢?
陈:“不二法门”和“八万四千法门”都是佛教的专有名词,“不二法门”是指佛教中超越真假、善恶、有为无为乃至生死等一切对待之法的一种最高的理念或意境,人们为了体会或证得这种绝对的理念或意境,可以采取多种途径,因此佛教有“八万四千法门”之多。其实“八万四千”是佛教用来表示数量极多的一种习惯用语。李洪志说“法轮功”是佛法的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种法门,要求“法轮功”学员专修他的法,不掺杂其他东西,说这就是“不二法门”,这是对佛教教义的歪曲。
记:那么李洪志在他的《转法轮》中常说的如来、三界、三千大千世界等佛教术语,是否也有篡改之嫌?
陈:岂止是篡改,简直是无知至极!“如来”是佛教徒从不同角度来形容佛至高无上的十种称号之一,而李洪志竟将“如来”与“佛”曲解为两种不同的觉悟层次;佛教讲的三界是欲界、色界和无色界,而李洪志则把它说成是天界、地界和人界,这是萨满教的说法。关于三千大千世界,佛经说,同一日月所照的我们这样的星球为一“小世界”,一千个“小世界”为一“小千世界”,一千个“小千世界”为一“中千世界”,一千个“中千世界”为一“大千世界”。因为“大千世界”是三个“千”的乘积,故又称三千大千世界。因此三千大千世界实际上是有十亿个“小千世界”。而李洪志说:“释伽牟尼还讲了三千大千世界学说,他说我们这个宇宙中,我们这个银河系中,还有三千个像我们人类一样存在着色身体的星球。”十亿个与三千个,何啻天壤之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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