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堕胎在杀戒里面,是属于杀胎,仍犯杀人罪,五戒相经笺要云:“若为杀胎故,作堕胎法,若胎死者,犯不可悔。”所以基本上,如果是流产,或是胎死腹中,因为这是胎儿的生命自然结束的,所以不算犯杀戒。可是如果是刻意去堕胎的,这就犯杀戒。
■ 问:可是父母抚养这样的孩子,不是一辈子很辛苦吗?
答:的确很辛苦,可是这都有一种因缘果报在里面。因为有问题小孩子来投胎,是跟这父母有缘。所谓“夫妻原是宿缘,善缘、恶缘,无缘不来。子女原是宿债,讨债、还债,无债不来。”孩子来投胎,这跟父母之间,要三缘成胎,父缘、母缘,还有什么?自己的缘。《楞严经》上说:“同业相缠,合离成化。见明色发,明见想成;异见成憎,同想成爱。流爱为种,纳想为胎,交遘发生,吸引同业;故有因缘,生羯罗蓝、遏蒲昙等。
”“同业”,是自己所造的业里头,和父母的因缘相同。因为同业,互相生出一种情爱,就如胶似漆缠到一起了,互相摆脱不开,而有了胎生、卵生、化生、湿生。人来做人的时后,是第八识最先来的;死的时候,第八识最后走。识一走,身上就凉了;识没有走,身上还不会凉的。所以说“去后来先做主人”。
人死后到投胎这段时间,这第八识的识,就是“中阴身”,又叫“中有身”。中阴身看什么都是一片漆黑,什么都看不见。可是他(她)和哪一个父亲、母亲有缘,有父子、母子的关系,也就是有一种相同的业报,不论距离千里万里,当父亲、母亲在那儿行淫欲,他(她)就会看到那儿有一点点光;他(她)无明一动,这时,就有一股如吸铁石般的力量,无论多远,都会把他(她)吸过去,就来投胎了!这叫“流爱为种,纳想为胎,交遘发生,吸引同业。”
受胎后的第一个星期叫“羯罗蓝”,意思是“凝滑”,就是凝结成牛奶似的东西。第二个星期叫“遏蒲昙”,就是由凝滑,变成一种疱形了。以后就逐渐行成身形了。
“十二因缘”中说“无明缘行”,无明就是男人、女人生出一种爱意来,然后就有房事。“行缘识”,有了两性行为,然后就有一种识,这就是“纳想为胎”这个识;这时候,就是中阴身投胎了。也就是说,这时就有生命了!所以孩子和父母间都有一种特殊的因缘,即使是蒙古症的子女,也都有种特别的业缘必须要了。
以前没有超音波,受什么胎,都生下来。现在有超音波一照,喔,是蒙古症,就把他拿掉!以为是拿掉日后的烦恼。其实,通常这种缘,不是一个好缘来的,但是你必须要了它,如果父母不了它,又把他杀了,这就会更增加彼此之间的恶缘。这恶缘,或许来世的时候就更厉害,如《楞严经》所提的“十二类生”中,有一种众生叫做“非无想”,这种众生并不是没有思想,而是思想不正常。譬如枭鸟生出后,就会把妈妈吃了,用妈妈的血肉来养自己。为什么牠要吃妈妈呢?因为在过去生,牠们有很深的怨仇,例如恩将仇报,过去子是母的恩人,可是母或许用种种方法将他弄死,让他死不瞑目,又没有办法诉冤,所以他这一世生为其子,就要把妈妈吃掉。诸如此类,这其中都有一种的因缘果报。可是世间上的人不明白因果,所以以为有问题的胎,就可以堕掉;这可以说是雪上加霜。基本上这一种胎,不应该堕掉的,而是要了了这种业缘。
汝负我命,我还汝债
版权所有:心经问答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