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术语,是指色尘、声尘、香尘、味尘、触尘、法尘等六境。又作外尘、六贼。众生以六识缘六境而遍污六根,能昏昧真性,故称为尘。此六尘在心之外,故称外尘。此六尘犹如盗贼,能劫夺一切之善法,故称六贼。佛教特别举出六尘的过患,目的在于提醒修行者,要时时注意密护六根门头,不要被虚幻的外境所眩惑左右。
一、色尘《俱舍论》卷一记载,色境有二种:
1、显色:指显现的颜色有青,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,等二十种。
2、形色:指物体的形状,有长、短、方、圆、高、下、正、不正等八种。
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一,在显色、形色之外,增加表色,使得色尘的分类更加完备。即凡是行、住、坐、卧、取、舍、屈、伸等种种动作形态,明显的表现于外,可以令人看见的,称为表色。
二、声尘
声尘,指耳根所能接收到的声波,是耳识所分别的对象。《俱舍论》卷一记载,声音大致可分为八种。依发声的物体有感觉与否,先大别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与无执受大种因之声。执受,是心、心所的异名。大种,指地、水、火、风四大种。凡是声音发自有情的四大种者,称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,如人的语言、拍手的声音等;凡是声音发自非有情的四大种者,称为无执受大种因之声,如佛陀以神通力变作化人的言语、录音带所发出的音声,或木、石、流水、落叶等所发的声音等。然后,再根据声音是有意义或无意义,而分为有情名之声、非有情名之声。更由不同物类发出的响声,给予人产生爱恶的情绪反应,又分为可意声、不可意声。
可意声:好语声,有情名
不可意声:恶语声,有执受大种为因
可意声:好拍手声,非有情名
不可意声:恶拍手声,无执受大种为因
可意声:化人好语,有情名
不可意声:化人恶语
可意声:木石好声,非有情名
不可意声:木石恶声
三、香尘
香尘又称香境,是鼻根所嗅的东西,鼻识所分别的对象。《俱舍论》卷一记载,香可分为四种:
1、好香:指嗅了使人感到舒适喜悦,有益身心,并且能够增长福业者。
2、恶香:指嗅了使人感到局促紧张,无益身心,并且不能增长福业者。
3、等香:等,是均等的意思。不太强,不太弱,恰到好处者,称为等香。
4、不等香:指太强、太弱,出于均等以外者。
四、味尘
味尘,指舌根所尝的味道,是舌识分别的境界。《俱舍论》说味有六种:甘、醋(酸)、咸、辛、苦、淡。《品类足论辩五事品》则将味分为可意、不可意、顺舍三种。
五、触尘
触尘,指身根感觉的境界,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。《俱舍论》触有:坚、湿、暖、动、滑、涩、重、轻、冷、饥、渴。前四项属能造触,是依四大种(地、水、火、风)所产生的触,是一切触的所依;后七项属所造触,是因所依的四大种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六、法尘
法尘指第六识(意识)所缘的对境,又名法处、法界。广义而言,指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的一切诸法,也就是意根、意识对六尘全体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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